税务局减免税金怎么做账
㈠ 减免的所得税如何做账
会计处理因情况而定 :
第一种情况,.征前减免
征前减免就是在企业所得税征收入库之前即给与减免,企业无需实际缴纳税款。在此情况下,企业仍然需要计算应纳所得税,待税务机关审批之后再确认减免税。
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确认减免税时,借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记“所得税费用”
由于冲减了所得税费用科目,在期末结转账务的时候,相应增加了企业期末账面利润(然后按照规定进行分配)或者减少了账面亏损。
第二种情况,即征即退与先征后退
即征即退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为企业当场办理退税手续。先征后退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后税务机关再按照规定程序为企业办理减免。
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的时候,借记“所得费用”,贷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记“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确认减免税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所得税费用”。
由于冲减了所得税费用科目,在期末结转账务的时候,相应增加了企业期末账面利润(然后按照规定进行分配)或者减少了账面亏损,对企业税后利润产生了影响。
第三种情况,有指定用途的退税
有些情况下,企业所得税退税款有其指定的用途,企业并不能全额获得退税款。其常见情形如下。
1、所得税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形成专门的国家资本。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科目。
2、所得税退税款作为国家对所有投资人的赠与,用于企业发展再生产。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3、所得税退税款作为专项用于某个项目、设备、特定人群的资金。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部门”、“其他应付款———××项目”科目。使用的时候,借记“其他应付款———××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上述1-3项退税均没有对企业税后利润产生影响。
4、所得税退税款部分用于企业的发展、部分按照规定上交有关部门。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金额分别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应交款———××部门”。使用的时候,分别借记“其他应付款———××部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㈡ 计提的税款减免如何记账
计提的税款减免只需要做冲销以前提取税金的凭证就可以了。
(1)先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贷:银行存款
把免征的金额按上面分录做冲减的金额就可以。
(2)税务局减免税金怎么做账扩展阅读:
企业应当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
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㈢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怎么做会计分录
免税会计分录:
如果确认免交,先按正常的分录做,然后把免交税金转入“营业外专收入”属科目核算;
发生是做: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计算各种地方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确认免交时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各种地方附加确认减免:
借:应缴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营业外收入
㈣ 减免税收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借:应交所得税——已交所得税70万元
应交所得税——减免税30万元
贷:国家扶持资金30万元
银行存款70万元
税收优惠除“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外,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和增加计税抵扣额及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对于企业享受的这些税收优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规定,不作为该准则所规范的政府补助的范畴。
对于企业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除减免及返还的所得税及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减免及返还的税款以外,一律都应并入企业当年度(或处理年度)的计税所得额,照章计交企业所得税。
(4)税务局减免税金怎么做账扩展阅读:
减免税税款,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用途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要求使用,税务机关要对其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包括(国家的规定):
经批准减免税的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期间,必须按照统一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减免税税款的使用情况等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根据变化情况依法确定是否继续给予减免税。
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对纳税人减免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因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应继续给予减免税或者纳税人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减免税款等情况,税务机关有权停止给予减免税,并有权追回已减免的税款;减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征税。
纳税人以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减免税或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擅自比照有关规定自行减免税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㈤ 享受减免增值税的收入怎么做账
对于实行增值税后采取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等形式减免的增值税,按照国家规定除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㈥ 增值税减免税款时,怎么做分录
增值税减免与退还的核算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收到返还的增值税,或者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都应作为企业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补贴收人,并增设“补贴收人”账户进行核算,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还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账户核算。
企业按规定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账户,贷记“补贴收入”账户。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收后返还的增值税,应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补贴收人”账户,不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账户核算。
例如,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份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20
000元,增值税额37
400元,当月实现销售收人350
000元,销项税额5900元。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该企业减半征收增值税1年,如果该企业享受免税优惠属于直接减免形式,则该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1)购进原材料并验收人库时:
借:原材料
22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7400
贷:银行存款
257
400
(2)销售产品实现收人时:
借:银行存款
409
500
贷:主营业务收人
35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9
500
(3)计算、缴纳当月应纳增值税额并享受减免税时:
应纳税额=(59
500-37
400)
×
50%
=11
05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1
050
贷:银行存款
11
05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1
050
贷:补贴收人
11
050
例如,承上例,假设该企业按规定享受先征后退办法进行减免,则该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1)当月购进原材料和销售产品会计处理同上。
(2)计算、缴纳当月应纳增值税额时:
应纳税额=59
500-37
400=22
1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2
100
贷:银行存款
22
100
(3)收到先征后退的增值税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1
050
贷:补贴收人
11
050
㈦ 免税收入如何记账减免的增值税如何记账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㈧ 增值税减免后,附加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由于城市建设维护税复、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在会计处理上,有两种意见。
一、第一种、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0,所以附加税不必计提。
所以,在实现销售后,做: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暂时不计提附加税,等缴纳增值税时再计提。增值税减免,附加税种就不用计提了。
二、第二种: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
(一)在实现销售后,做:
1、计算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计提附加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二)免税后:
1、免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2、同时,应该免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可以分设。减免的增值税属于补贴收入,附加税属于税收减免)
我认为第二种更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