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已申报免税怎么撤销
⑴ 出口退税正式申报错误了怎么办
出口退税正式申报后,如果在税务局审核通过或审核截止日之前发现有错误,无论是税务局审核发现的,还是自己检查发现的,都是可以修改的。注,修改前应当与税务局沟通确认,经过其认可。
修改时可先在申报系统中撤销汇总申报数据,然后修改纳税申报表数据,修改后一定要进入退税汇总申报表中重新生成报表(点击修改即可重新生成),最后重新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并打印正确的申报表,报送至税务局即可。
出口退税一般程序: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1)出口退税已申报免税怎么撤销扩展阅读:
附送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 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⑵ 出口退税已正式申报后点错了撤销怎么办
点错了撤销,那么重新申报即可。
⑶ 国税出口退税申报里,其他单证申报错了,怎么撤销
自己无法撤销,需要联系出口退税管理科,请求他们把资料撤回到专管员那里,然后再联系专专管员再属撤回到你这里,这样你就可以重现申报了,申报后联系专管员重新提交到出口退税管理科,如果涉及到纸质资料变动,需要重新提交纸质资料。
⑷ 出口退税疑点未调整,增值税申报并扣款了,怎么撤消了再调整啊急急急!!
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的一般步骤:
新办企业安装申报系统后,首先应进行系统维护,一般企业申报流程:
第一步明细数据采集;
第二步免抵退税预申报;
第三步预审反馈疑点调整;
第四步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
第五步纳税申报;
第六步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
第七步免抵退汇总表数据采集;
第八步免抵退正式申报。
新用户或对相关业务不是很熟悉可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逐步完成当月退税申报。
(一)系统维护
初次运行系统,需以系统管理员身份sa(小写)进入系统,不要输入密码。
首先进行系统维护,系统维护是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基础工作,对于新安装申报系统的用户首先应进行系统维护,之后才能进行出口业务的录入申报。
新安装用户进入系统必须进行系统初始化、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三个菜单操作。
1、系统初始化
系统初始化是在系统第一次使用时或在特定条件下需要清空所有数据记录时,可选择此项操作,清除标准代码表以外的所有实用数据。由于该项操作涉及到系统的全部实用数据,所以只有管理员有此操作权限,其他用户没有此操作权限。
2、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是将出口企业的相关信息,企业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用户名称、纳税人类别、计税计算方法等内容录入系统,进料加工计算方法选“2”购进扣税法,不按月计算退税的新办出口企业计税方法为选“4”免抵,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企业计税方法为选“1”免抵退,分类管理代码选“C”。
3、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设置系统备份路径(建议备份到有E盘或其他盘)、网络数据路径、申报地址等申报报参数。
4、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该菜单可以增加新的操作人和修改、删除原操作人及口令。增加新用户必须以管理员身分(sa)进入系统,用户名:进入系统时要求输入的用户名,可以是英文字母或数字、汉字、最长为8个字符。操作人姓名:录入对应操作人的真实姓名;操作人级别,0为系统管理员,1为主管负责人,2为一般操作人。日常操作中用要求以一般用户身分登录。用户口令设置:以“管理员身份”进入该模块后,可以看到所有用户,也可以添加修改用户资料,一般用户只能对口令进行修改。
5、数据优化。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由于停电和其他非正常原因引起申报系统出错,可执行此功能重新建立各种数据库索引。
6、系统备份。用户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备份,备份默认路径C:\退税申报系统备份,备份路径可以更改,系统不能备份在安装目录下。
7、系统数据导入。当系统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时候,通过选择“系统数据导入”可恢复到上次备份的数据。
(二)基础数据采集
录入有关项目说明:
所属期,由4位年份码加2位月份码构成;
序号,4位流水号按月编;
记销售日期:记出口销售帐日期
所属期标识:默认出口销售记帐日期,按出口离岸年份填列。
进料登记册号:属于进料加工业务的填写进料加工海关登记册号码,属于一般贸易的些栏为空。
原币汇率,100外币兑换人民币汇率;
美元汇率,100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
单证不齐标志:缺报关单填B,缺核销单填H,缺代理证明填D,缺报关单、缺核销单与缺代理证明不能同时填列。
录入时根据右下方数据项目说明填写。
出口企业应根据进料加登记手册、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代理证明等单据资料进行明细录入。
1、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出口企业应按进料加工手册号,根据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将进料加工有关数据录入申报系统中。
2、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出口企业应按财务制度规定将本月进口的料件及时入帐,并根据进口报关单等资料将进口情况录入该模块,录入时系统自动检测进料加工手册是否登记,若已登记可录入其他字段,否则无法继续录入操作。
3、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企业须在进料加工手册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发生之后,海关缴销手册之前办理有关核销手续,录入核销信息后,申报系统对整本手册的相关数据进行重新计算,出具手册核销后的证明,调整“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和“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进料加工登记、免税证明的出具及核销按所属期生成有关明细表,每月只能申报一次。
4、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按出口发票输入当期出口的明细情况,包括一般贸易出口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出口货物免抵退销售额、免抵退税额等按所属年份区别。对调整上年度出口销售所属期标识按上年度填,一般所属期标识按出口日期填列。系统按不同年份打印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信息不齐标志、单证收齐年月、单证收齐标志、在审核标志反馈信息处理后自动产生,录入完毕后按“序号重排”进行序号重排。
5、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退关,原出口发票号、申报商品代码、数量、金额等有关数据录入有误或出口货物逾期未收齐单证需进行补税处理等要在当期进行负数冲减时的可执行此功能,冲减原申报记录,并将正确的申报数据在当期出口货物明细申报中录入。在索引窗口找到要冲减的相关记录,点击“冲减出口”,冲减所属期为当期申报年月,系统默认单证收齐再做冲减,单证未收齐冲减报关单号码、核销单号码、代理证明号码不显示。
6、收齐出口单证明细申报:该菜单的功能主要是根据有关当期收齐单证,将相关记录从前期出口货物明细表转到单证收齐出口货物明细表,出口企业应先对纸质核销单、报关单、出口发票、代理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通过修改或批量接单完成相关数据录入。如原申报出口发票号、出口商品代码、出口数量、出口销售额等无误点击修改,录入相关数据,原申报报关单号、核销单号错误可在此模块修改,一般只要录入收齐单证所属期、序号、单证收齐标识,录入单证收齐标识点击会跳出原报关单、核销单号。同一张报关单或代理证明有多条记录可通过批量接单将多条记录同时收齐。录入有误或经预审未通过的,可点击右上角的撤销接单,将其转为未收齐的单证。
7、免税出口货物明细录入。出口免税货物或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录入该模块。
8、间接出口货物明细录入。现行政策规定对进料加工深结转实行用免税,根据间接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间接出口购买方提供的资料进录入进料加工深结转有关项目。
9、来料加工出口明细录入。 根据来料加工手册、出口报关单、出口核销单、出口发票等相关资料录入,生成出口免税收入。
10、纳税申报相关数据录入。根据已申报的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填列,进项税合计按纳税申报表12栏减14栏填列,其他与纳税申报表一致,免抵退应退税额根据上期免抵退汇总表中的应退税额自动产生,如与税务机关审批数不符,应以批准数录入。
11、免抵退汇总申报表录入。输入所属月份,点击自动产生有关汇总数据,与明细表相关数据核对无误确认本月汇总申报数据。操作有误汇总表产生数据会出错。
12、免抵退税单证申报录入
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申请。委托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由于遗失受托方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可以到受托方主管退税机关申请补办,受托企业在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补办时,需提供委托方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
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在下期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或年终清算时调整),填入已冲减免抵退,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缴原免抵退税额,填入已补缴增值税额。
开具代理证明申请。生产型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厂)代理成员企业(或分厂)出口货物,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由成员企业或分厂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补办报关单证明申请。生产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需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可在出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凭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补办报关单证明向海关申请补办。
补办收汇核销证明申请。企业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应录入补办核销单的相关内容,生成补办收汇核销证明申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补办证明。
(三)免抵退税预申报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明细数据录入完成后,就可以生成预申报数据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预审前应先做数据一致性检查,对出现错误提示要仔细查找出错原因并进行修改,但对一些由于报关单、核销单未收齐、录全而产生的疑点可不予调整,如:(1)出口报关单号不足12位;(2) 出口报关单包含非数字项;(3) 出口报关单号第10位不为零。一致性检查完成后,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生成当月明细申报数据,明细申报数据有10个明细表组成。如果出现申报数据列表都是0条记录,一种情况是当月企业没有发生进出口业务做零申报,另一种情况是所属期录入错误引起的。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确选择申报数据存放路径(建议按申报年月+mx作为明细申报文件夹路径),即可将明细数据生成到软盘中。
办理预申报。企业拿已生成好的软盘或通过网上到主管退税机关做预申报(申报),税务机关经预审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企业。
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将税务机关审核疑点反馈情况表、出口信息不齐情况表、免抵退税汇总调整表读入到系统中。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通过该模块可以查询到预审疑点反馈情况和出口信息不齐情况,出口企业应先进入申报数据处理模块,点击[撤消已申报数据],将申报数据转到数据采集区,根据不同情况作分别处理。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对出口信息不齐的处理。对于系统提示“信息不齐标志为B或D”的申报数据,首先查看是否因为报关单号和代理证明号录入是否错误,如果不是,应进入“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查询报关单信息是否已“报送”。如属上述二种情况的在基础数据采集中修改、电子口岸中进行报送后,并在申报数据处理-设置出口信息不齐标识下点击[信息不齐]再按提示将信息不齐标识设为“空”,当期免抵退申报表中会产生相应的免抵退税额。
一般性逻辑性错误,是由于企业录入过程中失误等原因而产生的错误,如果是,就进入“基础数据采集”模块进行修改,该错误也有可能不是真正的错误而属于正常情况时,就无需调整。例如预审疑点:“海关离岸价超过海关电子信息金额的2%时”,如离岸价确实无输入错误的可以不予理会。
撤销预申报数据后,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用税务机关反馈的信息不齐数据更新出口货物明细表中的信息不齐标志。用税务机关反馈的增值税申报表数据更新本系统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
(四)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1、模拟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汇总申报前,必须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后,有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就可以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选择“申报数据处理-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录入所属期后系统会根据明细记录自动计算当月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现行政策规定对进料加工业务采用“购进法”,《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按当期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分为日常证明和核销证明。日常证明在进料加工货物购进的当月就可开具,根据核销后的进料加工手册开具核销证明
2、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经预审无误后重新生成明细申报,明细申报数据包括进料加工手册登记表、进料加工手册核销表、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收齐出口单证明细表、免税出口货物明细表、间接出口货物明细表、来料加工出口明细表、出口免税卷烟明细表、收到退税款明细表。
3、生成免抵退税汇总表。把前面几个步骤采集的数据采集汇总后,根据已设置申报标识的各明细表数据自动生成汇总申报表该步骤必须在“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之后进行。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键录入所属年月按回车,汇总表中的所有数据会自动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免抵退汇总附表。在生产企业申报系统5.0版中新增了一个免抵退汇总附表,这个表自动生成,用户在当期申报数据时可以同时对上年单证不齐的数据进行收齐,可以在左边的索引窗口看到系统以所属期标识区分两年数据。
所有明细数据和汇总数据录入完后,就可以正式申报。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输入所属期点击“确定”后,要求录入汇总申报数据存放的文件夹,企业可以按照申报年月+HZ的建汇总申报目录。汇总申报数据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汇总数据、免抵退汇总表附表、收到出口退税款。
打印申报报表。打印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各种报表,选择打印所属期及所要打印的相关报表,(1)点击Excel打印,点击“打印到EXCEL”,等打印界面出现后,再点击[页边距],然后对各栏目进行纵向或横向调整,直到所有栏次清楚显示为止,(2)点击报表设置选择打印机、纸张类型、纵向或横向及调整边距后保存,打印前应点击预览。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打印,一律用A4纸,申报时要确保报表清楚,同一种多份报表要保持格式一致。
三、单证申报
系统中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每个月的单证申报操作:通过软件的主菜单进行单证明细数据采集、设置单证申报标志、打印单证申请表、生成单证申报数据。也可以通过“单证申报向导”一步步完成当月单证申报。
录入完毕后应设进行单证标志设置,然后才能生成单证申报数据,打印出相关单证申请表。
出口退税单证办理办理操作规程
一、 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及注销
(一)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
2、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非对外贸易经营者无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新开业并被暂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无须提供);
7、开户银行及帐号(出口退税指定帐户);
8、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即予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将上述证件资料1之外的原件退还给出口企业,将其复印件和资料1留存。
(二)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
出口企业因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账户等事项的,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应提供下例资料:
1、有关证明文件;
2、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3、《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表》(一式二份)。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即予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将上述资料2的原件退还给出口企业,将上述资料3的原件及资料1的复印件留存。
(三)受理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
出口企业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免)税事项的情况,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应提供下例资料:
1、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申请;
2、有关证明文件;
3、《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表》(一式二份)
二、受理进料加工的登记申报、开具进料加工贸易证明
(一)外贸出口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2、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盖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进口料件备案清单及出口制成品备案清单。
4、若备案之料件为深加工结转的,还需提供出口发票。
(二)外贸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外贸企业用)》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3、进口货物报关单。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外贸企业用)》上加盖业务章,并将其复印件留存。
(三)、生产企业申请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3、进口货物报关单或海关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在上述资料1的原件和资料2、3的复印件留存。
(四)、出口企业申请办理来料加工登记、《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2、进口货物报关单;
3、工缴费普通发票;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留存。
三、退税单证的受理
(一)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5、退运商品的提单;
(二)出口企业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未退税证明》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4、出口发票;
5、口岸电子系统的该报关单信息。
(三)出口企业申请出具《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3、出口发票;
(四)出口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双方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系统产生的证明号码抄录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并加盖业务章;在上述资料的原件上加盖“已办理税务证明”戳记,并将其复印件留存。。
(五)委托方(生产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及复印件;
5、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留存。
(六)卷烟出口企业办理《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一式四联);
2、卷烟出口合同(复印件)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系统产生的证明号码抄录在《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上,并加盖业务章,将上述资料2的复印件留存。
四、受理生产企业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申请。生产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窗口工作人员应注意审核生产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经审核无误后将上述资料2、3、4留存。
五、受理出口企业办理来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申请。出口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2、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窗口工作人员应注意审核出口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经审核无误后将上述资料2、3、4留存。
还不错,希望你采纳。
⑸ 出口退税申报如何撤销已认可数据
如果你用的是大连龙图的退税申报软件的话,从向导的第八步:已申专报数据确认---已申报出口明细数据属查询---找到需要撤销的那批关联号,点‘认可申报’---‘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即可重新修改申报。如果你用的是大连龙图的退税申报软件的话,从向导的第八步:已申报数据确认---已申报出口明细数据查询---找到需要撤销的那批关联号,点‘认可申报’---‘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即可重新修改申报。
⑹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如何撤销
办法如下:
双击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输入用户名—确定—输入当前所属期(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期是在每月的15号之前,所属期与增值税申报一致,如果是2005年3月15号之前申报,那是报2005年2月的,所属期为200502)—确定
一、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
1、 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增加(填入相关数据)
2、 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二、 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
1、 基础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修改—序号录入四位,如“0001”—单证收齐标志“BH”—出口报关单号核对,如有错,应修改并填报“人工挑过申批表”—外汇销核单号核对,如有错与上一样—保存
三、 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四、 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确定—拷到A盘预审
五、 到税务预审反馈后,撤销已生成数据(申报数据处理—撤销已申报数据)—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数据一次性检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保存—拷到A盘
六、 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增加—录入(根据增值税申报表录入)
七、 数据一次性检查
八、 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增加—保存(注意:应调整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
九、 数据一次性检查
十、 打印报表: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
a、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b、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
c、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前期单证收齐)
⑺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后数据如何撤销
确实是在来第8步里操作。
点击第8步第源4行那个“已申报明细数据查询”,然后你会看到你申报的所有的出口明细记录,找到本次申报的明细记录,点击上面的红色的“认可申报”,选择默认的那个选项“把当前记录转为待报审”,OK!回到第2步里修改就可以了,修改完重新申报U盘,把U盘原来的数据覆盖掉,就可以去审出口退税了。嘿嘿
⑻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正式申报已做如何撤销
如果你用的是大连龙图的退税申报软件的话,从向导的第八步:已申报数据确认---已申报出口明细数据查询---找到需要撤销的那批关联号,点‘认可申报’---‘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即可重新修改申报。
⑼ 出口退税系统已经正式申报了还可以改吗
写个撤销申报申请,说明是什么因为,加盖公司公章,带到国税柜台上,可以撤销申报,撤销申报后要隔天才能正式申报.
出口货物退(免,Export Rebates)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⑽ 你好,我司是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已生成申报软盘的数据如何撤销,怎么操作。谢谢。
看一下,对你有没有用
出口收汇核销流程大致分为:核销单的申请——备案——交单——核销
首先登陆电子口岸申请核销单:
插入电子口岸卡,登陆电子口岸主页
点击用户登陆
输入电子口岸卡密码 (注:连续输入3次不同的错误密码会锁卡)
显示电子口岸卡余额
选择:出口收汇 点击进入
选择:核销单申请
输入“申请分数”后点击“申请”
申请成功:可以去外汇局领取核销单了(带上电子口岸卡)
核销单备案:
点击“口岸备案”
然后输入核销单号,“开始查找”
然后输入“使用口岸” 确认
设置成功“确定” ——备案完成
可以进入“组合查询”输入刚才备案的核销单号,看一下状态:显示“已上传海关,可报关) OK了~
如果多份核销单备案为同一个口岸,也可以用”批量备案” 注:必须是连续的核销单号码
点击“批量备案”
输入“核销单起始号”和“核销单份数”会自动弹出“核销单终止号” 确认
点击“全选” 然后输入“备案口岸”(天津关区的编号为:0200)点击“设置口岸”
设置成功!
撤销备案
如果需要更改备案,点左侧的”撤消备案”,输入核销单,单击撤销备案,单击确定,系统提示“撤销备案成功”,即完成撤销备案。和业务员确认好港口,马上备案需要的口岸,以免忘记备案.
核销单交单:
点击“企业交单”
可以直接输入核销单号查找,也可以直接点“开始查找”显示全部可交单的信息:
(一般出口7天后电子口岸交单里会有该票的核销单信息,这时就可以交单了)
显示全部查找结果:(状态:未交单)
点击“核销单号”显示如下:
点击“交单”显示如下
点击“确定” 完成交单!
你可以点击“组合查询”输入刚才已交单的核销单号,看一下现在的核销单状态
应显示如下:“交单状态 已交”
交单后1个工作日在出口核销系统会有核销单的信息:
如没有信息请进行如下操作:
首先登陆 出口收汇核销系统
此安装程序是从外汇局领取安装的,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一个证书,去外汇局栲~
点击进入:
输入密码登陆:(初始密码:ADMN)
点击进入
点击数据交换——单笔数据更新——单笔核销单更新
输入核销单号:确定
确定:
数据更新完成!(几个小时后有信息)
主笔报审:主要用于单笔核销单少收汇超过500美元或多收汇超过2000美元的差额收汇核销。
批次报审:适用于一般贸易等需全额收汇的出口业务。是由企业集中报告,外汇局按批次为企业核销的核销方式。
以下以“批次报审”一般贸易方式为例做演示:
选择“批次报审”
然后单击“新建”
选择贸易方式“一般贸易”
然后左上角显示一般贸易项下出口的核销单信息:选择要核销的核销单号点击“添加”
在右边会显示核销单信息:
然后选择做左边,与核销单对应的“收汇水单信息”添加
在右边会显示收汇水单信息:
(如有添加错误,把鼠标电子错误的水单信息上右击“清楚该条数据”,核销单信息也如此操作)
核销单信息和水单信息添加完毕后,在右上角显示差额:
(此信息显示收汇的金额大于出口金额1164,可以手动修改收汇水单信息,剩余的1164可以下次核销继续用)
在“本次核销”双击进行修改:
修改后再看显示差额:
点击左下角的“保存”然后点击 “放入待报审箱”
在首页的待报审业务中就会有1比批次报审的信息,可以报送了
在点击“数据交换”——“数据报送”——“核销数据报送”
点击需报送信息然后点击“开始”报送
(在看首页核销信息会从“待报审业务”转移到“已报审业务”中,完成报送)
1、1个工作日后再次点击“数据交换”——“数据提取”——“全部数据提取”——选择“下载最新数据”——点击“开始”
2、最新数据提取后会显示核销审批情况,审核通过的话,核销信息会在“已报审业务”中转移到“已核销业务”中,完成网上核销。
3、在已核销业务中打印出核销表格,和表格上显示的核销单、水单、报关单用订在一起,备案封存,完成核销。(有些地区还需要把打印出的表格、报关单、核销单、水单交到外汇局盖章,完成核销)
摘“中国进出口网”
出口核销单的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 2008-11-28 17:04:05
出口单位出口货物后,应当在不迟于预计收汇日期起30天内,持核销报告表、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及其它规定的核销凭证集中或逐笔向外汇局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实行自动核销的出口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无须向外汇局进行核销报告。
即期收汇项下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后180天内收汇。对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出口单位应当在货物出口报关后60天内凭远期备案书面申请、远期收汇出口合同或协议、核销单、报关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并应在远期备案的收汇期限内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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