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产品为什么不能抵进项
A. 为什么一般纳税人购进免征增值税的货物不得抵扣增值税
如果甲方是购买方,乙方是销售方。
乙方销售的货物是免税的,意思就是乙方不缴纳销售货物的增税税额。
甲方购进乙方的货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意思就是甲方购进的货物本身是没有承担税赋得,所以不能抵扣。
B. 销售免税货物,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吗
不能。
应税项目的进项税可以抵,免税项目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内的.
能不能抵扣进项,主要是看有没容有取得抵扣凭证。一般来说,销售免税货物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农民除外),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因此购买方无法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于外贸企业出口准予退(免)税商品,享受免、退税政策
因此取得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费发票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C. 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可以。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因此,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一个为征收增值税而暂时发布的条例。征收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经修订后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3)免税产品为什么不能抵进项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D. 购进免税农产品为什么进项税还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内应税劳务容(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免税产品为什么不能抵进项扩展阅读:
免税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初级农产品,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指个人或单位) 自产自销的才能免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网络-免税农产品
E. 购买免税农产品可以扣进项吗但是免征增值税项目不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购进农产品版,除取得增值税专权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是国家支持农业的特殊税收政策。
第八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您所问的是两个概念,不是一回事。
F. 免税商品可以冲抵进项吗
因为经营免税项来目的自单位分为几种情况:有的直接免交不用计算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有的是先交后返,开具专用发票;有的是计算增值税,按免税进行申报,也是开具专用发票。
对于你们来说,经营免税项目的商品,不管取得什么样的发票,进项税都不得抵扣,对销售免税商品产生的销项税,可以申请免税。至于税务对你采取那种免税方式,由税务确定。
G. 为什么购买或销售免税的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
这个税法的规定。
因为你免税了,你还抵了进项,
那么你的不免税项目就等于少上税了。
H. 关于增值税免税政策,纳税人所有的进项都不能抵扣么
修订抄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于混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作出规定: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根据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所购进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比如出口企业既生产出口产品(免税),同时也生产内销产品(征税),那么购进的生产设备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但如果生产的全部是免税产品,进项税额则不得抵扣。
I. 购进免税货物-再生资源产品为什么不能抵扣进项税
国家抄政策规定噻。废袭旧物资已取消免税了哈
“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规定 2009年1月1日起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 在2011年起不再退税。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J. 购进免税农产品用于企业职工福利的部分为什么不能做进项税抵扣
根据增值税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