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什么情况下做免税处理
❶ 出口货物免税的会计处理
1、应纳税额
200*17%-100*17%+200*(17%-13%)=34-17+5=22
其中不予免抵退200*(17%-13%)=5
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免抵退税额
200*13%=26
3、应退税额22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2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2
4、免抵税额26-22=4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
汇率要在年初去国税局备案,一般采用月初或业务发生当天外管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一经备案,一年内不得变更。
❷ 什么情况下出口免税产品会被视为内销
出口退税会被视为内销的产品有以下4种情况:(1)出口手册没有核销;
(2)出口专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免抵属退;
(3)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4)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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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出口货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回来免税报关/退运报关
行内6年回复仅供参考
你这货物已经办理退税了么
如果已经办理了内就够呛容能免税退运了 如果没办理
向海关申请退运,申报流程和一般贸易一样,只不过会取税务局办理一个未退税证明。
说起来简单实际操作比较繁琐具体你解释的报关行为准
❹ 企业出口货物,什么情况下适用零税率
免税与零税率出口货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免税仅仅是指在出口不征收增值税,不专予以退税;而零属税率才是将出口环节将之前征收的增值税进行退税,使该货物在出口时完全不含增值税,从而以无税进入国际市场。概括地说,免税是只免税,而零税率是指以不含税价格出口,既免又退。
❺ 外贸企业什么情况下可申请出口免税不退税
1、从企业角度进行规定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版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权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2、从货物角度进行规定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饲料、农膜等。
注: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所含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
❻ 哪些情况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其具体范围见附件7。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其具体范围见附件8。
(6)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9)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的规定执行]。
(10)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
(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具体是指: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并依照本通知第七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五条第八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❼ 谁知道出口退税免税的政策是什么适用范围是什么
报关出口后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优惠的货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范围的出口货物,除税法另有规定外,均属于出口退税的货物范围。但由于考虑到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和国际惯例,对一些非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也实行了退(免)税。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 一般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及其条件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范围的出口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和税法另有规定外,均属于出口退税的货物范围。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申报退税: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 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的货物;
(2)必须是在财务上已做销售的货物。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出口商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货物装船提章,空运以取得空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出口货物销售价格一律以离岸价(FOB)价折算人民币入帐。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 如捐赠给外商的礼品、不作销售处理的样品和展品、个人在国内购置自带出境的货物等,不予退税。
(3)必须是报关离境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并已收汇核销的货物。 报送出口不离境的货物、在国内销售收取外汇而不报关离境的货物以及离境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由汇核销的出口货物,均不能退税。
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退税: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4、出口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国外投资的货物;5、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如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等;6、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票由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7、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报使用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8、对外补偿贸易及易货贸易、小额贸易出口的货物;9、对港、澳、台贸易的货物;10、从1995年1月1日起,对外驻华使馆、领事馆在指定的加油站购买自用汽油、柴油的增值税实行退税;11、 列名钢铁企业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生产出口货物的钢材;12、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进货物,保税区内企业将这部分货物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13、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委托保税区内仓储企业仓储并代理报关离境的货物;14、从1995年7月1日起,经商贸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为所投资的企业代理出口其自产货物,如其所投资的企业属于外商投资新企业及老企业的新上项目,被代理出口的货物可给予退(免)税;如其所投资的企业属于2000年前其出口货物要求继续实行免税的老企业被代理出口的货物在2001年前实行免税;15、从1996年9月1日起,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的卷烟、酒、工艺品、丝绸、服装和保健品等六大类国产品;16、从1997年12月23日起,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购买的列名中国产物品;17、从1999年9月1日起,商贸部下达的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18、从1999年9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19、从2000年7月1日起,出口企业出口的甲胺磷、罗菌灵、氰戊菊脂、甲基硫菌灵、克百威、异丙咸、对硫磷中的乙基对硫磷等货物。
二、 特准不予退税(免)税的出口货物
国家规定下列出口货物不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1、原油;2、援外出口货物;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其合金、白金等;糖;4、出口企业从农业生产者直接收购出口的免税农产品;5、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并持普通发票的除列举特准退税的十二类货物之外的出口货物;6、非指定经营企业出口原高科率货物和贵重货物;7、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计划外的卷烟;8、从1995年7月1日起,非保税区运往保税区的货物;9、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非自产货物;10、出口企业以“四自三不见”方式成交出口的货物。涉嫌骗税的出口货物在未查清之前,也不得退税。
三、 特准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店品和用具;
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4、古旧图书;
5、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
6、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7、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1)饲料;(2)农膜;(3)产企业生产销售的碳酸氢胺、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肥、复混 服、钾肥、重钙;原生产碳酸氢胺、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肥品的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生产尿素、磷胺和硫磷胺(4) 农药生产企业销售的敌敌畏、氧乐果、六硫磷等;(5) 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6) 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
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费甩含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
❽ 外贸企业什么情况下可申请出口免税不退税
来1、从企业角度进行规定自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2、从货物角度进行规定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饲料、农膜等。
注: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所含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