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免税备案是什么
① 出口退税单证备案是什么意思啊 出口退税备案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谢谢了
备案的意思就是国税局要求你把这票业务的基本资料留好底, 他们下次会随机抽查版.
备案的资料包括:
出口权退税备案资料清单(固定格式的,国税局给的), 提单复印件,送货单(自己做份装箱单也可以),场站收据(和退单一起下来的,是个复印件), 合同. 我们这边就这些资料, 可能各个地方不一样,需要你跟当地的国税局确认.
备案没啥流程, 自己准备资料就好, 保存3年. 过了3年可以丢掉了.
② 出口免税申报流程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回税务总局公告答2013年第65号)第八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
自2014年6月1日起,小规模出口、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非外贸一般纳税人出口免税货物劳务等三个优惠备案项目取消。因此,出口企业办理免税无需再到各征收分局办理优惠备案。
一般纳税人要进行免税申报,必须先到各征收分局或直属税务分局(生产企业到各主管的区分局,外贸企业到直属分局)办理出口企业退(免)税资格认定,才能在增值税日常申报时将出口销售额填入“免税销售额”一栏。
参考:《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③ 出口企业免税要不要做备案
出口企业免税政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内管税务机关办理容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
即免税无需再申报明细,出口企业只需按规定进行增值税日常申报,同时将:
1、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无法提供退税联的,可提供其它联次代替);
2、出口发票(仅针对生产企业);
3、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只针对委托出口的货物);
4、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仅针对外贸企业,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其它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等);
以上资料留存企业备查,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即可。
出口免税申报于报关出口之日起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即5月15日申报期)之前申报;
④ 什么情况要办理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要办理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备案的情况(部分)如下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申报退(免)税。
(二)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资料齐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签字、印章完整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场予以备案。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主管国税机关应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待其补正后备案。
(三)《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备案内容的变更。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需要变更“退(免)税方法”的,主管国税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免)税款后办理变更。
(4)出口免税备案是什么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如下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除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数据。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变更的次月起按照变更后的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前全部出口货物按变更前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变更后不得申报变更前出口货物退(免)税。
(三)出口企业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认定资格但不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按《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相关规定办理。
⑤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前一定要先到税务局备案才能免税嘛
小规模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并持有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
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的期限是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应申报以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查验);
(二)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的期限是首份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
(5)出口免税备案是什么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八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后,须在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到国税局对应窗口办理增值税免税申报,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
⑥ 出口退税去国税局备案,需提供什么资料
出口退税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货价,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单、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⑦ 出口退税在税局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报关单、出口销售发票、进货发票、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产品征税证明、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和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 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7)出口免税备案是什么扩展阅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的措施,为企业减负、保持外贸稳定增长;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会议指出,实行出口退税,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也有利于应对当前复杂国际形势、保持外贸稳定增长。
会议决定,从2018年11月1日起,按照结构调整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5%的和部分13%的提至16%;9%的提至10%,其中部分提至13%;5%的提至6%,部分提至10%。
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和面临去产能任务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维持不变。进一步简化税制,退税率由原来的七档减为五档。会议同时确定,为进一步加快退税进度,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出口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提高退税审核效率。
优化退税服务,帮助企业及时收集单证申报退税,尽快实现电子退库全联网全覆盖。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代办退税服务。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今年底前将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由目前13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⑧ 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登记需什么资料,急
每个不同的海关,视企业的不同(内资、外资、高新技术),办事程序和所需资料都内不同。有的容需做减免税手册,有的不需要。
以下是必须的:关于产品的情况说明,包括品名、型号、用途、功能、原理、照片等等。再就是发票箱单,一般是一式三份。还有一个申请表,格式视海关不同也有所不同。
第一次办的时候拿着前两个东西到属地海关减免税窗口去问一下吧。
⑨ 出口业务不想退税了,想按免税处理,还需要办理免税备案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回财税答2012年第39号)第九条的规定: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办理退(免)税认定,经过认定的出口企业及其他单位,应在规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消费税退(免)税和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把退(免)税认定改为退(免)税备案)。
即出口企业只需要办理退(免)税备案后,对于那些享受免税,或者享受退税而改为免税的业务不再需要另行办理免税备案,可直接申报免税。
但是实务操作中,还是会遇到很多地区的主管税局要求生产企业在办理免税销售额申报前,先得办理免税备案(金三系统改为出口归类)。因为这些地区的税局已经把生产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中的免税销售额栏次锁死不允许填写或者虽未锁死但是设置了后台比对,不允许采用“免抵退”办法退税的企业在未做免税备案前填写免税销售额。生产企业在申报免税销售额时,如果遇到不允许填列免税销售额栏次或比对不过的情况的,应先找主管税局开通免税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