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减免税项怎么填
⑴ 工商年报地税减免额怎么填
没有的不需要管填0就可以,有减免税额的企业才需要填。
⑵ 地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怎么填
小型微利企业申请表
税费基金名称:企业所得税
计征依据:按预计实现的应纳税所得回额填写答,不超过30万元
应缴税(费)所属时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中间开业的自开业之日至12月31日
减免项目:小型微利企业
减免幅度或金额 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3万元低于30万元,预计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5%
; 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预计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50%*5%+预计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50%
⑶ 航天金税服务费允许抵减增值税,那如何填写地税减免税申报表呢
1、航天金税服务费允许抵减增值税,无需在地税减免税申报表反映。
2、《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3、相关知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有关税收和会计处理主要如下。
购置设备应为初次购买
按照规定,可以抵扣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必须是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抵减范围为增值税税控系统购置费和技术维护费
列入抵扣范围的包括两大项,即增值税税控系统和相关的技术维护费。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文件同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
抵减金额归属为减征税额
上述两项抵减增值税的费用,不属于进项税额抵扣,而是作为增值税的减征税额。因此,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当期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或部分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应将抵减金额填入相应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本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减征额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递减税额会计上应作为收入处理
根据规定,由于上述两项抵减金额不作为进项税额,因此,允许抵减的两项费用不能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处理。考虑到属于增值税的减征税额,根据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虽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政府补助,但应作为企业取得的一项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如企业购置专用设备5000元(含税价)时,借记“固定资产——税控设备”5000元,贷记“银行存款”5000元;抵减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征或已交税额)”5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5000元。该项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视为财政性资金,按财税〔2008〕151号文件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处理。企业今后就该项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时,也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企业支付技术维护费2000元时,借记“管理费用”2000元,贷记“银行存款”2000元;抵减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征或已交税额)”2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2000元。该项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视为财政性资金,按财税〔2008〕151号文件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处理。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维护费,也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⑷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4)地税减免税项怎么填扩展阅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第五十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⑸ 地税减免表怎么填
1.“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按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填写;“登记版注册类型(代码)”权、“所属行业(代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如企业有多个主营项目,则按其当期实际减免税数额最大的行业填列。
2.“当期销售(营业)额”为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当期利润总额”为税前利润,以上均从企业利润表产生。
3.“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填报。“当期应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当期实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各项税金,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税。表中“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应分别根据国税、地税征管税种,加总后填报。
4.本表“当期实际减免税额”指当期企业实际享受的减免税。其中“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含抵减);“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等,已审批,但当期实际未退库(或抵减)
⑹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怎么填
你是地税交所得税的吧,这个表不在填的。你又没有享受到什么优惠呀。
⑺ 减免税调查表怎么填
一、调查范围
(一)企业范围界定。所有企业纳税人,都在此次减免税统计调查范围内,包括已确认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和未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也包括在内。
(二)减免税概念界定。减免税指税法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其中,征前减免包括所得税加计扣除减免、欠税抵顶减免、对个体工商户提高起征点减免等;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不包括出口退税。
(三)时间范围界定。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内享受的各项减免税。
(四)减免方式界定。此次调查的减免税具体分为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两大类。“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包括欠税抵减;“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五)税种范围界定。此次调查只涉及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包括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契税、耕地占用税,不包括关税、船舶吨位税、海关代征的进口产品税收,也不包括各种非税收入。
二、表列项目解释
(一)“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按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填写;“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所属行业(代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如企业有多个主营项目,则按其当期实际减免税数额最大的行业填列。
(二)“当期销售(营业) 额”为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当期利润总额”为税前利润,以上均从企业利润表产生。
(三)“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填报。“当期应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当期实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各项税金,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税。表中“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应分别根据国税、地税征管税种,加总后填报。
(四)本表“当期实际减免税额”指当期企业实际享受的减免税。其中“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含抵减);“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等,已审批,但当期实际未退库(或抵减)的,不统计在当年。
(五)“企业享受减免税起始时间”,指纳税人享受某项减免税政策的起始年度。如某项减免税政策的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年度为2010年起,而某纳税人从2011年开始享受这项减免优惠政策,则在该栏应填“2011年”(不填月份)。
三、填表方法
(一)《2014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由企业纳税人分户填报。若企业纳税由国、地税共同管理,则需根据国、地税所管税种,分别计算,分别向国、地税机关填报。
(二)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填报《2014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时,应对照《2014年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并根据所享受的具体减免税政策,逐项计算、逐项填报。首先,应确定所涉及的减免税税种;其次,确定该税种下所涉及的减免项目大类和小类,以及具体的减免税政策文号和减免代码;最后,根据具体减免税政策规定,计算后填报。
如某企业享受多项减免税政策,有的政策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填报时,应分别计算以上各税种所涉及的具体减免税政策的减免税额,然后在《2014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的“项目”纵栏下分行逐项填报。
不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须填写“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当期销售(营业额)”、“当期利润总额”等14项信息全部填写完整,将《2014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交回主管税务机关。
(三)《2014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的“项目”纵栏,只须对照《2014年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填写相关的减免代码,不须填写具体的文件名称或文件号。
(四)《2014年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对现行减免税政策进行了列举,并在有关税种下分为若干减免税项目,供计算填报时参考。同时在每个税种的“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大项目下,都设置了“其他税收优惠”小项目,以备补遗。如果企业所享受的减免税政策未被列举,请将该减免税额填入相关税种下的“其他税收优惠”项目。
四、征前减免税额计算公式
为便于对征前减免税额的计算,现列举一些基本计算公式,供参考。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正常征收时
免征税额=免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同行业税负率(或全省平均税负)
2.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时
减征税额=货物销售额/(1+适用税率)*同行业税负率(或全省平均税负)-货物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货物销售额/(1+适用税率)*同行业税负率(或全省平均税负)-货物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0时无意义。
3.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税额=免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4.其他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优惠
减征税额=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
减征税额=含税销售额/(1+3%)*(3%-2%)
(3)纳税人销售旧货,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优惠
一般纳税人的减征税额=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征税额=含税销售额/(1+3%)*(3%-2%)
(二)消费税
1.从价征收 减免税额=销售额×税率×减免幅度
2.从量征收 减免税额=减免数量×单位税额
(三)企业所得税
1.税额式减免方式下
减免税额=应缴所得税额×减免幅度
2.税率式减免方式下
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法定基本税率-适用税率)
3.税基式减免方式下
对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免税所得,企业应按照25%或其他适用税率,一律转化为减免税额后填报。鉴于所得税税前扣除内容很多,有些政策文件是按行业甚至按企业下发的,难以一一把握,难以给出统一的计算公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纳税人自行填报。
(四)营业税等地方税种
1.税额式减免方式下
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减免税额=应缴税额×减免幅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减免税额=减免计税依据×适用单位税额
2.税率式减免方式下
减免税额=计税依据×(基本税率-适用税率)
3.税基式减免方式下
减免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