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为什么免税
㈠ 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的规定,请老师举个例子说明一下,为什么免税。
比如A居民企业2013.1以1000万元投资于B居民企业,取得B居民企业10%的股权,当年B居民企业对A居民企业分配专100万元的红利属,A居民企业取得该100万元的红利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因为这个红利是B居民企业用税后利润分配的,而税后利润已经缴纳过企业所得税,所以税法规定这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㈡ 企业所得税的股息红利和个人所得税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为什么一个免税,一个要交20%
企业所得税的股息红利和个人所得税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都是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免税的利息收入为国债利息收入还有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红利为什么免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㈢ 只要是股息红利不都是免税的吗
不是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免税条件的情况下,是免税收益,否则回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答:
A、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1、“符合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益。(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l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㈣ 股息红利不是免税的么
不是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免税条件的情况下,是免税收益,否则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红利为什么免税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需要交税的个人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由相关机关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㈤ 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予以免税,如何理解
解析: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拓展资料: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符合免征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对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符合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应按规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适用个税的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即不包括对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进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就免税,因为股息,红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
㈥ 利息股息红利在什么情况下免征税
财税字[1998]55号规定如下:
对个人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获得的差版价收入,在权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储蓄存款利息以及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
财税[2002]128号规定如下:
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㈦ 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股利红利收入免税为什么还源泉扣缴
您又能抄误在这里了
在中国境袭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免税
这里面免税的条件有两个:1.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机构、场所;2.取得的股息红利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换句话说,如果一个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立了机构场所但是取得的股息红利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那么就不能免税
而源泉扣缴针对的就是这些无机构或者有机构无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㈧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不是免税吗为什么书上说要全额计税
一般情况下是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殊情况免税,特殊情况如下:《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条例第八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㈨ 请问你还知道关于红利免税的事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2.要在次年3月份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方可享受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