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是什么意思
Ⅰ 如何划分免税项目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办
第二十六条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专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属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Ⅱ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进项税为什么要转出
由于免税项目不缴纳增值税,为生产免税项目产品所耗费的购进货物专或应税劳务已抵扣的属进项税,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除。
1. 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为免税产品,由于没有销项税,为生产而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中的进项税额计入货物采购成本。
2. 当企业既生产应税产品又生产免税产品时,由于购买的货物或接受的劳务有确定的去向,则可分别核算应税产品和免税产品的材料成本。
3.如果企业没有单独核算免税产品的材料采购成本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中的进项税额已在货物验收入库,应税劳务提供的当期抵扣为生产免税产品所耗用的材料中的进项税额,应计入基本生产成本。
Ⅲ 一般纳税人享受免增值税时对应的进项指的是什么
你好,进项就是指对应的购入的专用发票上的税额即为进项,免增值税的项目其进项不能抵扣。0
Ⅳ 进项税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发生条例第十条第(二)至(六)项所列情况的,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也就是说购进货物在没有弄清是否能抵扣进项税额之前,先做了进项抵扣处理,等到弄清楚是不能抵扣的,就从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中转出来,减少进项税额抵扣。
Ⅳ 免税销项额对应的进项额怎么填列
免税销售额对应来的进项税额源”按下列情况填写: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Ⅵ 免税产品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复人购入的设备,制只要不是专门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取得符合法规规定可抵扣的凭证,按规定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Ⅶ 如何划分免税项目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版的,应当权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纳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及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额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免税项目和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可以看出,上述化工企业如果日常核算中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享受免税,所发生的进项不存在也无法按照财税[2005]165号规定划分。
Ⅷ 属于免税项目,那么进项税怎么处理,还要交增值税
一、免税项目销售,成本中含进项税额转出合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计入成内本。
二、容 可以放弃免税,但必须得提交书面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税务局备案后次月起按照现行增值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36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关键是要税务局备案后次月起按照现行增值税计算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就按规定抵扣了,所以你说的放弃免税后还进项转出的情况是不存在的。
Ⅸ 关于免税项目进项税的处理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版品,按17%的法定权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由此可见,上述软件开发销售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是免税政策。企业销售上述软件,仍然应当根据法定17%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当交纳的增值税税额导致纳税人实际税负超过3%的,则超过部分给予退税处理。所以,该政策不是免税政策,销售上述软件不属于免税项目,由此,相关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扣除。
Ⅹ 什么叫增值税什么叫进项税什么叫出项税
1、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2、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
3、出项税: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10)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进项税的注意事项:
1、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应的使用范围;专用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要求;票面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过认证;认证或是否及时申报。
2、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以低值易耗品、修利用备件的名义入账,巧立名目,多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有无将外购货物改变用途后(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仍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有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在产品、产成品以正常损失报批,不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5、企业兼营非应税劳务,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有无按外购货物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有无按购买国内原材料的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6、有无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并收回价款和增值税款时,不相应减少当期进项税额,造成进项税额虚增。
7、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转做账外小金库,不冲减进项税额;或将取得的实物返利以接受捐赠的名义入账,不冲减进项税额;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不冲减进项税额而错转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