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单怎么填
Ⅰ 报关单"一般征税"填写成"免税"怎么办
一般贸易对应的是一般征税,货代会给你审的吧,他们报错了会被记分的,你给货代打电话说明下
Ⅱ 免税收入额怎填写
免税收入额是指:(一)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独生子女费;(4)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5)托儿补助费;(6)按规定报销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7)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8)民政部门支付的救济性补助;(9)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10)保险赔款、抚恤金;(11)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1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13)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14)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所得;(15)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16)按照我国有关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17)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包括我国与相关国家、地区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安排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8)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目前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只有(1)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每人每月200元;(2)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和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每人每年1万元的资深院士津贴。
如果你的收入中有符合以上一项或多项的,可填列
Ⅲ 免税企业 ,一般纳税人如何填写增值税补充申报表
免税肯定就不填销抄项袭税,免税的也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销项和进项都不填。主表中只需要填8、9免税收入栏,附表一填16行,附表二不填
免税企业是指国家为鼓励和照顾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减少其计税依据或从其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或免征全部税款的税收优惠措施。
Ⅳ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怎么填
。
Ⅳ 负数如何填写增值税免税申报明细表
开红字发票造成销售额为负,这个各省处理方式不一样。
我们省是负数填写为零,在税务大厅将未冲减完的负数做台帐记录,留到下期继续冲减销售额。你省处理方式是否一样最好问一下办税大厅工作人员。
Ⅵ 免税店app信息填错了。怎么办
尽快来给客服打电话修改。
下单时源照着护照正常填写护照号,姓名等就可以了。
但是要确定信息的准确性,写错了不能提货。
银行流水一般需要最近6个月。。。。
银行专用纸打印,结息要准确,金额要达到。。。。
分工资流水和现金流水。。。。。。
按揭、贷款、签证、入职。。。。。
代办。。。。。包过。。。
全国银行流水,希望能帮到您。。。
Ⅶ 一般纳税人报税已使用固定资产销售10000减免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按4%减半征收,先将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算出的税额填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再将不含税销售额计算的2%的税额填入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在第8栏“开具普通发票”中反映该发票的份数、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Ⅷ 税控盘开具的发票免税怎么填增值税报表
利用税控开
票系统是可以开具免税货物的增值税普票的,程序如下:
登录系统~发
票管理~发
票开具~填开票信息资料里数据,税率选0税率~核对后保存打印。
Ⅸ 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的收入额和免税收入额怎么填写
所得税总额为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不纳税总额。
具体的计算:
应纳税额=(增票不含税+总票)*税务局确定的所得税率*25%。
所得税率由税务机关决定,各企业略有不同。
应交的所得税多多少少,不能抵扣成本,而是根据你的总收入来设定。
(9)免税单怎么填扩展阅读:
税前扣除规定和企业的实际会计处理:
税法优惠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措施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
例如,在员工福利基金的范围内,财政部门与国税函有相关规定和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问题上就所得税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中按照财政部的财务通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税法优惠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例如,合同规定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但这部分费用由另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来承担责任。
税法的协调原则:企业财务会计系统的基础上,与实际支出已确认在金融和会计处理,谁不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应根据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通知
税法空白原则:税法法规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额,在不违反税前扣除额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