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货物转免税怎么操作
㈠ 出口退税不退税转免税,怎样申报。需要在出口系统里做吗
是生产型企业还是外贸型企业,生产型企业有免税出口的录入,需要打印明细和汇总表。外贸企业免税不需要申报。
㈡ 出口商品报关后不退税应该如何处理
只要是出口报关的货物,如果是属于取消退税率且不属于免税产品的货物,不需要进行出口退税申报,须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如果是属于免税的货物,不需要进行出口免税申报,须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写免税销售额,其相应进项税额转出计入成本;
排除以上两种情况,不申报出口退税的,逾期的(在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在出口之日的次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进行出口免税申报,即在增值税申报表上填写免税销售额;超过上述退免税申报期限的)视同内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溢征退税:
纳税人缴纳关税后,海关或纳税人发现应征税额少于实征税额,即构成溢征。海关将实征税额大于应征税额的部分追还给纳税人的行政行为,即称为溢征退税。
根据中国现行海关法的规定,下列造成溢征关税的,情况属溢征退税范围:
1、海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或不适当。
2、海关计征关税中有技术性错误。
3、海关核准免验进口货物,税后发现有短卸(包括装船时短装)事情。
4、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后海关放行前,发现国外运输或起卸过程中遭受损坏或损失,并不再补偿进口;起卸后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以及海关查验时发现非因仓库管理人员或货物所有人保管不当而致货物破漏。损坏、腐烂。
5、海关放行后发现货物不符合规定标准,索赔后不再补偿进口者。
6、已征出口税因故未能装运出口,申报退关者。
7、依法可以享受减免关税优惠,但申报时未能缴验有关证明,征税后补交有关证明,经海关同意者。
(2)出口退税的货物转免税怎么操作扩展阅读:
一般出口报关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申报: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2、查验:
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3、征税:
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4、放行:
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
㈢ 出口退税为什么不属于政府补助请详细点,我比较本啦,一定会采纳的
1、要从出口免抵退的原理来分析理解这个问题。 2、严格意义来说,出口退税,其内实不是企业容的“收入”。因为退还的是企业出口货物所耗用的材料等所对应的那一部分进项税金。 3、为了更好掌握以上原理,可结合参阅“国税函发[1997]021号”文的规定: 一、企业出口货物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产品,凡按照财政部<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93)财会字第83号),在计算消费税时做应收账款处理的,其所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应收账款,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外贸企业自营出口所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㈣ 出口退税过了申报期转成免税,国税申报系统报表怎么填
出口退税过了申报期转成免税,收入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6栏次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里面就可以了。
㈤ 如何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的出口退税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执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以下简称退免税)。从某种意义上讲,跨境电子商务网上“私人订制”的出口货物,真正让卖主实现了退免税。
何谓电子商务出口企业
根据财税〔2013〕96号文件规定,享受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如果是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适用规定的退免税政策,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什么条件下电子商务出口享受退免税
(一)享受退税的四种条件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种条件,才能享受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
一是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二是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三是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四是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即外贸企业应当取得上述合法凭证,并且与报关出口货物的金额、数量、计量单位、出口企业名称等内容相一致。
注意,对上述规定可归纳为: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实行增值税免退税办法;出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向出口企业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
(二)享受免税的三种条件
如果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上述退(免)税条件的,但同时符合下列三种条件,可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一是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二是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三是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如出口企业只有税务登记证,但未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未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以及出口货物报关单并非出口退税专用联次,购进货物出口时未取得合法凭证等,应当享受免税政策。
注意,在上述规定中,如果出口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均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政策。
如何操作电子商务出口退免税申报
根据财税〔2013〕9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由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退(免)税、免税申报。
(一)退(免)税申报要求
根据税法规定,出口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作销售的货物,须在作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单证(凭证)与信息齐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退(免)税。主要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出口企业在当月出口并作销售收入后,将收齐单证(凭证)及收汇的货物于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如果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中发现申报退(免)税的单证(凭证)没有对应电子信息或不符的,应当进行调整后再次进行预申报。
第二步,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单证(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应提供规定的申报退(免)税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
例如,某A外贸企业(符合退税条件)2月为境外客户购进一批服装,以电子商务方式进行交易。当月取得购进服装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价格为15000元,进项税额为2550元,并在当月全部报关出口已收汇,其离岸价折合人民币为18000元。3月初,A企业将上月作账的18000元外销收入,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进行纳税申报。同时,凭收齐的单证(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免退税预申报,但却发现没有相关的电子信息无法实现退税。4月,A企业收到电子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免退税正式申报。已知服装出口退税率为16%,征税率为17%,其应退税额为:
服装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15000×16%=2400(元);结转成本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适用税率)=15000×(17%-16%)=150(元)。
(二)免税申报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出口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时,采用备案制不再实行申报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资料,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留存企业备查。
㈥ 出口退税中的免税和转内销分别是什么意思,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之前做了外销收入,你这样做是对的,如果没有做外销收入,直接做内销处理:借:应收账款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收入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㈦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进项税转出通俗地讲:就是将已抵扣的增值税,不能抵扣了,将进项增值税转出来的意内思
出口抵减内容销产品应纳税额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减免税款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通俗地讲就是你销售的货物属于减免税的范围。
出口退税:因为在做出口退税的账务时,其进项发票已经认证抵扣,所以退税回来的款项应冲减进项税。所以不存在增大了应缴增值税。
㈧ 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是免税还是视同内销征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涉及的进项税额需做转出处理,视同内销征税的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处理。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8)出口退税的货物转免税怎么操作扩展阅读
国家政策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一、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
二、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三、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四、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13%。
五、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部分书籍、笔记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
六、执行时间
以上调整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原因及影响
2008年年以来,受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中国出口增速放缓,在过去的9个月中,有8个月的出口增速是低于上年同期的。出口企业利润大幅减少。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型企业,吸纳劳动力多、就业面广,但抗风险能力较弱,经营面临较大压力。
㈨ 外贸企业购进货物时取得普通发票不能申请退税,那是否还需要在外贸出口退税系统中申报免税呢
答案仅供参考,
1、如果是无法取得专用发票而不能申请退税,就不需要通过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这是需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出口退税或免税商品,在增值税报表申报出口免税收入,二是出口不予退(免)税商品,在增值税报表申报应税销售收入,并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如果是暂时未取得专用发票,那么当月不用申报退税,待收到发票再申报即可。
2、出口后一至两个月收到专用发票的情况是很普遍、很正常的,只要才出口日期后90天内取得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就可以了,6月当期只要在增值税报表上申报免税收入即可。
3、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政策,不是免抵退税。免的是出口销售环节增值税,退的是国内采购环节进项税额。
4、等到取得专用发票后合并申报即可。外贸企业可以合并几个月的出口数据进行退税申报,申报年月选择最晚的那个月份,即,一批申报包括2012年6月、7月、8月,那么申报年月就是2012年8月。每个申报年月可以分批次,即2012年8月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都可以,按顺序排就可以了。
5、国内采购商品取得的专用发票上的计税金额乘以出口商品退税率。计税金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从进项税额中转入成本科目。
㈩ 出口退税 哪些情况 退税转免税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或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
已申报出口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相关单证的出口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