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减免税信息申报表怎么
Ⅰ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所得税减免)
对“减免退方式”一栏,应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填写。对政策规定专了适用税率,属但又同时规定对减免税项目在一定期限内全部免征或部分免征部分征收的,则属于“按幅度减免”;对政策规定减按一定比例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则属于“按税率减免”;对政策规定按亏损额、损失数额等减免税的,则属于“按额度减免”方式。
对“减免幅(额)度”一栏,如果属于“按幅度减免”,按照具体的幅度,比方税法规定减免50%,那就填50%;如果属于“按额度减免”,就填写具体的数目,比方申请减免50000元,就填写50000元;如果按照属于“按税率减免”;比方税法规定减按50%税率减免,就填50%。
Ⅱ 如何填写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根据要求填写
不会填,可以去税局大厅咨询
Ⅲ 怎样申报纳税申报中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纳税申报是企业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行为,是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但不少企业因无业务无收入,应纳税额为零,没有达到缴纳税款的标准等,认为纳税申报实属没有必要的行为。企盈提醒,不管企业是否有收益,纳税申报都要办理。企业在纳税申报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可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零申报,并注明企业当期无应税事项。
虽然税务零申报很好的解决了企业纳税申报的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税务零申报,一般仅适用于初创企业和淡旺季明显的季节性经营企业。可不少企业认为,即便自己公司不属于这两个类型的企业,但也达到了税务零申报的情况,理应允许申请税务零申报。对于企业享受税务零申报是有一定的限制要求,如果企业强行进行税务零申报属于违规行为,将会给企业带来严重后果: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无实际收入,但存在进项税额,企业申请税务零申报,那么企业未抵扣的进项税逾期将不能再进行抵扣;
2、企业经营亏损虽说可在盈利后可进行弥补,但若企业申请税务零申报,那么将无法进行弥补,从而会给企业造成税务影响;
3、企业当期有收入但无应纳税款而申请税务零申报,属于虚假纳税申报,需承担罚款及行政处罚等不利后果;
4、企业当期有收入及应纳税款,但申请税务零申报,属于偷税行为,主管税务机关将按规定追征税款,并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5、企业违规税务零申报将会降低企业信用级别,被列入风险纳税人重点监控等。
因此,即便税务零申报操作简单,能为企业降低纳税压力,但还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申请。
最后企盈提醒,企业税务零申报不可长期申报,企业长期进行税务零申报,将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情节严重将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若企业对于税务零申报还有不清楚,或是不知道如何进行纳税申报,那就交由企盈为您进行代账办理,多位星级会计为您服务,保障企业财税安全。
Ⅳ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的性质和代码怎么填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的性质和代码是从纳税申报系统中选择的。选择0001129914,购买增值税税控专用系统抵减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4)纳税人减免税信息申报表怎么扩展阅读;
在纳税申报表中,除了有11项的年所得项目以外,还有每项对应的“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
其中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免税或免征的所得的项目在“应纳税额”中按0填写;对已经缴纳或已经由单位扣缴的税款在“已缴(扣)税额”中填写;按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税款在“抵扣税额”中填写;“应补(退)税额”中填写的,是“应纳税额”与“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的差额部分。
扣缴义务人应于签订合同或协议后20日内将合同或协议副本,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有关扣缴手续。
Ⅳ 一般纳税人报税已使用固定资产销售10000减免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按4%减半征收,先将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算出的税额填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再将不含税销售额计算的2%的税额填入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在第8栏“开具普通发票”中反映该发票的份数、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Ⅵ 网上申报纳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需要填写吗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当期有税收减免的,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如果当期没有减免的就不需要填写。
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当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当期均没有实际发生时,才可以不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其余情形都需要如实填报。
(6)纳税人减免税信息申报表怎么扩展阅读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报送资料
1、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1)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需报送:金税盘、税控盘或报税盘。
(2)使用税控收款机开票系统的纳税人需报送:税控收款机用户卡。
(3)因开票电脑或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等损坏而导致无法报送电子数据时报送的纳税人需报送:上月份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存根联(作废发票的报送全部联次)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各3份。
3、增值税优惠备案:《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5、财务会计报告报送:视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不同,纳税人应当于季度和年度申报时选择报送符合自身企业类型的以下财务会计报告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视企业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不同,纳税人应当于年度申报时选择报送相应类型的以下财务会计报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Ⅶ 2014北京地税报税时出现的减免税申报表怎么填
2014减免税调查的简要操作步骤
尊敬的纳税人:
本期需要填报的减免税调查分为两个年度,即税款所属期为2013年1至12月以及2014年1至5月。
一、企业填报2013年度的简易操作步骤为:登陆市局www.tax861.gov.cn首页,点击“纳税申报”进入“北京地方税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2、纳税人输入用户标识和密码(证书用户不用输入用户标识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点击“网上纳税服务”——“网上纳税申报”——“减免税统计调查表”,即可进入到填报减免税统计调查表页面。
3、如你单位2013年无减免税项目,则填报《减免税统计调查表》中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登记注册类型”、“所属行业”、“当期销售(营业)额”、“当期利润总额”、“当期应缴税金”、“当期实缴税金”,保存后即完成减免税申报
如你单位本年度享受减免税信息,则填写减免税信息。(1)输入或选择减免税代码,减免税代码参照注意事项中的减免税代码;(2)输入征前减免税额、退库减免税额;(3)选择企业享受减免税起始年份;(4)如企业享受多种减免税,则点击“添加”按钮,继续填写减免税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弹出对话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保存后即完成减免税申报。
二、企业填报2014年1至5月的减免税申报时,纳税人输入用户标识和密码(证书用户不用输入用户标识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申报系统,点击“网上纳税服务”——“网上纳税申报-企业综合申报、先查看《告知事项》,然后点击“减免税申报”,如2014年1至5月无减免税,则点击“取消”,进入申报环节,进行“有税申报”或“无税申报”。如有减免税,请先进行减免税申报,填报《减免税申报表》后再进入申报环节。
《减免税申报表》填报时请您在2014年6月全月完成补录2014年1-5月减免税数据;2014年7月1日后,请填报当期(2014年6月)减免税数据。
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何时填写
发生减免时候填写,没有减免情况可以不写。
举个比较常见的减免列子,如购买增值税内税控系统专用设容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这个就是可以减免的,就需要填写了。先要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填入数额,然后在减免申报明细表中减免栏目选择财税《2012》15号规定并填入数据,再申报时在增值税申报报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入数据。
Ⅸ 增值税申报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
增值税申报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表单说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
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1、“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2、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3、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4、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6、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1、“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2、“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3、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8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12行“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
4、第2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据实填写扣除金额;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
5、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 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6、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
(1)、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2)、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3)、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7、第5列“免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0。
一般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征收率。
(9)纳税人减免税信息申报表怎么扩展阅读:
申报资料:
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 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试点之日税款所属期起,全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并实行电子信息采集。
(二)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两类。
1、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C)《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D)《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E)《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3)上述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样和《填表说明》详见总局2012年第43号公告)。
2、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
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
取得的普通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应税服务扣除项目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3、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必报资料,其纸质资料的报送份数、期限由市(地)国税机关确定;纳税申报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如何报送由主管国税机关确定。
4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特定纳税人(如成品油零售企业,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试点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电力企业等)填报的特定申报资料,仍按现行要求填报,今后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申报办法:
编辑新申报办法主要调整内容:
1 、不改主表格式,通过重新设计、调整或增加附表的方式,实现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不影响地方收入。
2 、按货物劳务与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直接划分应纳税额、从而间接划分本期应
补退税额的方法,实现会统部门的税款分别开票、分别入库需要。
3、调整的内容充分满足营改增业务申报的实际需要。
4、试点地区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按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5 、附表一、二相关栏次的填报不再实行报税系统,认证信息系统数据直接导入,必须由企业自己填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申报表
Ⅹ 航天金税服务费允许抵减增值税,那如何填写地税减免税申报表呢
1、航天金税服务费允许抵减增值税,无需在地税减免税申报表反映。
2、《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3、相关知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有关税收和会计处理主要如下。
购置设备应为初次购买
按照规定,可以抵扣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必须是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抵减范围为增值税税控系统购置费和技术维护费
列入抵扣范围的包括两大项,即增值税税控系统和相关的技术维护费。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文件同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
抵减金额归属为减征税额
上述两项抵减增值税的费用,不属于进项税额抵扣,而是作为增值税的减征税额。因此,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当期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或部分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应将抵减金额填入相应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本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减征额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递减税额会计上应作为收入处理
根据规定,由于上述两项抵减金额不作为进项税额,因此,允许抵减的两项费用不能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处理。考虑到属于增值税的减征税额,根据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虽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政府补助,但应作为企业取得的一项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如企业购置专用设备5000元(含税价)时,借记“固定资产——税控设备”5000元,贷记“银行存款”5000元;抵减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征或已交税额)”5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5000元。该项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视为财政性资金,按财税〔2008〕151号文件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处理。企业今后就该项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时,也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企业支付技术维护费2000元时,借记“管理费用”2000元,贷记“银行存款”2000元;抵减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征或已交税额)”2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2000元。该项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视为财政性资金,按财税〔2008〕151号文件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处理。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维护费,也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