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铺位怎么租
『壹』 我想要在一个商场里租凭一个商铺,请问该怎么操作
先看位置,不要偏僻角落的旮旯,靠人行道或交叉口的地方,虽然这种位内置租金会贵点,容但完全值得。
找好位置后再问问旁边柜台导购员她们家老板的联系电话,多问几家,主要问价格,做到心里有数,可能的话多打探几个商场。
找商场的招商办公室,他们有你想知道的最详细的资料,内容只信一半,尤其是盈利方面的数据,可信可不信。
最后去跟商场的小保安套套近乎,别把你想租商铺的意思表现出来,就是打听一下这商场的声誉,这方面他们最清楚。
『贰』 进大型商场租铺位一定要有营业执照吗
问下商场管理人员,或者问下其他店铺的老板,他们有经验的或者有省钱的办法,如果你做女装,你可以问做男装的,这样就不冲突了
『叁』 商场内出租商铺转租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回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答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建议您还是要与商场沟通,如果商场同意,您可以要求业主和商场写一份同意转租的书面材料,作为商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的补充;或者商场单独写一个书面同意此业主转租的书面材料。否则,商场收回店铺时,您的损失只能向业主追偿。
『肆』 在大型商场租店铺,业务费是怎么算,比如租60平方,一个平方是5块钱,那是不是每天的业务费就是300
你说的是物业费吧?物业费都是按平米计算的,没毛病
『伍』 商场里面的商铺大概要多少租金
你要看是在哪个位置,地区不一样价格相差也很大,好的大家都要租竞争就大,价格随着就上涨,位置不好也没意思,生意不怎么样,早晚关门大吉,现在什么都不好做,压力太大了,
『陆』 在大型商场里租个店面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在商场租店做生意首先要考虑的是商场的地段好坏,人流是否大,人气兴旺是生意兴隆的前提。其次是根据从事的行业在商场内选择地势好的门店,好地利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再就是要和商场谈好价格,全面详细了解商场规则,至于送礼公关就没必要,但租金等重要事项要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后就是开业前做好装修进货准备祝你生意兴隆。
(6)商场铺位怎么租扩展阅读:
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第1条为加强对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消费者和出租、承租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租赁柜台经营活动是指商业(包括服务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出租方),将自有或者自用的部分商业柜台及相关的营业场地和设施交由其他商业(包括服务业)企业、生产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承租方)从事经营活动,并收取一定租金或者报酬的行为。
第3条出租、承租双方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4条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
第5条出租方与承租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对租赁柜台的数量、经营项目、租赁期限、租金或者报酬、违约责任及双方其他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柒』 比如我要在商场租一个店铺,要收入场费,什么是入场费,为什么要收
收取抄入场费其实是商场招商的潜规则 ,他们无非是说好的店铺位置 ,合同到期可以优先续约为由收取的 。
事实上国家并没有规定 ,禁止商场招商收取入场费 ,也没有必须要纳入场费的规定 ,这都是商场自主决定的。
拓展资料:
商铺转租合同:
商铺转租合同是指承租人在商铺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是承租人与第三方之间就商铺转租事项进行书面约定或承诺。转租合同至少涉及三方(出租人、承租人和第三方)。如在租赁期限内允许转租,承租人才有转租权和收益权。
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可以转租的许可,则承租人没有出租该商铺的权利的,出租人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至于损失,承租人自行承担。而且在法律上,二房东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捌』 请问租商铺有什么技巧
“货比三家”是很多人经常采取的购物方式,选择同类店铺集中的街区,更容易招揽到回较多的目标消费群体,不答要担心竞争激烈,相关店铺聚集有助于提高相同目标消费群的关注。电子市场、花卉市场、建材市场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市场或商场,也是开设店铺的不错选择。
『玖』 商场铺位租赁合同里的“霸王条款”该如何处理
你现在的情况是,合同还没有签;你认为合同的那个条款无法接受;不签合同的话你先期已经投入的的5、60万元。
基于这些,可以判断,合同还没有成立。
1.我们首先来看这个条款:
这个条款属于免责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经双方同意。因此,一旦你签字的话,就意味着你同意该条款的效力。那么,你将确实失去将来权利。
2.那么可不可以先签字,等未来纠纷发生以后,以该条款无效请求法院支持,或者以该条款显失公平请求法院撤销呢?
这样可以说服法院么?
这不是一个好方法。而且风险极大。从法理上来讲,法院也不太会支持判定该条款无效。一个原因,双方同意并签字,另外一个原因,要判定条款无效,一般根据民法通则6和7条,即该条款内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利于社会稳定、违背社会公德之类的。而你们所协议的这项内容,法院一般不会判定为无效。
另外,因为彼此协议一致,且该条款系合同签订前明示于你,所以,法院也一般不会因为显失公平而撤销。
3.如果要该条约变的公平,除非继续协商。但是,鉴于你们先期已经投入较大资金,对方有恃无恐,寸土不让,那么怎么办?
a:继续协商。
b:你可以基于合同不成立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我看来,只能这样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来逼迫其改变该条款;这样做的风险是,你和他对簿公堂,合同最后不能签,而且你的损失法院也没有支持(即你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所以,这只是一个思路。我讲讲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以先合同义务为成立前提的。所谓的先合同义务是自缔约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开始产生的注意义务,包括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互相通知、诚实信用等义务。这些义务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
在你的案子里,对方当事人利用你已经先期投入的境况,提出了明显不利于你的条款,使得你无法做出正当的判断,左右为难。这个时候,不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利于你。
在这里,可以断定对方违反了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应有的诚实信用原则。
这个合同法42有规定。
另外,对方的行为很可能导致合同不成立。这个时候,也可以得出对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尽管我国现行法没有明文,但在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当事人对此又有过错或者过失等情况,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这两个是有明文规定的)具有共性。故也可以类推合同法58条的规定。(见魏振瀛、民法学第二版、p432,北京大学出版社)
你可以以缔约过失和对方谈判,告诉他你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要求对方将该不利条款去掉。否则,可能由其现在就承担你已经投入的资金损失。
希望可以帮到你。
『拾』 请问,去商场谈租店面的一些注意事项
门面房很多抄时候业主买来并不是自用的,因此也就需要考虑出租的问题。那么门面房出租和普通住房出租有什么不同?应当注意哪些注意事项?首先,门面房出租务必要签订“门面房出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出租合同是日后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解决纠纷的重要凭证。其次,双方要事先约定好租金,这也是租房中双方最关注的问题,包容马虎。再次,可以约定合理的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建议可以将押金适当定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如果真的出现了押金不足以冲抵费用的情况,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时间内补足,否则承租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在门面房出租的合同中,经常会出现免租装修期,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营业。此种情形下,经双方约定,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一般情况下,只免除租金,水电气等费用还是应当照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