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如何让游客购物
Ⅰ 导游人员如何正确引导游客购物
答:(1)动机应摆正,以满足游客的需要为出发点。(2)熟悉商品知识,当好购物参谋。
Ⅱ 购物游中,游客不愿购物,导游应该怎么办
如果游客不自愿购物不要强迫,弄不好你会被投诉的!那就亏大了!要让游客购物,前提游客心情是非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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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导游和游客发生购物纠纷,应如何正确的处理
导游和游客发生购物纠纷,应这样正确处理,首先保护好自己,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如果导游依旧不依不饶,不妨先花钱“免灾”,留好证据,在旅行结束后,三十天内凭借证据和合同向旅行社提出索赔。若是旅行社拒绝,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监管旅游的相关部门投诉。在投诉后事情依旧得不到解决,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权。我国是有《旅游法》的,该法律当做的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关于强制购物维权的问题。因此,游客不必怕在旅游的过程中,被导游强制购物,只要留有证据,维权会非常顺利。现在,越来越多的旅行团,无论是正价还是低价,都会加入购物这一项目。只不过有的团强制购买,有的团买不买随意罢了。因此,熟知法律,懂得维权非常重要。在和导游发生购物纠纷的时候,不必怕也不必硬刚,只要留有充分的证据便可以维权。
唯有以游客为本,照顾游客在旅行当中的感受,才能让旅游这个行业蓬勃发展,更上一层楼。若非如此,旅游和购物在纠缠下去,旅行社就是在自取灭亡。
Ⅳ 跟团游,导游会带游客去购物,这些地方都有哪些套路
我们在跟着旅游团旅游的时候经常会被带去购物,其实这里有很多套路,比如以下三个。
一、低团费旅游团通常是游玩为辅,购物为主。
许多人选择报旅游团就是觉得价格比较低,想要花钱少一点,所以旅行社会特意推出一些价格比较低的跟团游,以吸引到更多的游客报名。但是在带着他们旅游的时候,会安排他们去一些购物地点,而游客们真正想看的景点却匆匆带过。这是因为游客在购买指定地点的物品时,导游等人可以获得一部分提成。
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抱着占便宜的心态去报旅游团,尤其是一些零团费的旅游团,不然的话可能会面对各种难缠的问题。
Ⅳ 导游如何引导游客购物
一般旅游都给主动给家人带回礼物,但听到导游给你洗脑引导购物就很恶心,现在又推行看“舞台剧”,影响了旅游好心情。这并非明智之举,反而让一部分人放弃旅游。
Ⅵ 旅游时导游带我们去购物,导游的回扣一般是多少
导游来的购物回扣一般分为两种,一自是人头,二是流水。具体的比例各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但人头和流水导游大多只能选一种,要凭导游的经验,购买力强的选流水。
人头是指导游把游客领进一些旅游定点商店,进店购物停留了1小时左右,店里会根据客人的人数按每人10元到35元给旅行社和导游付钱,无论游客是否购物都要支付。流水就是进店购物的回扣。回扣分几种,玉器是40%,水晶、景泰蓝是30%,个别的会到50%,像字画等。
在四川全省的知名旅游景区,通过欺骗诱导游客购物,旅行社从购物店收取高额回扣,已经成了全省旅游行业的潜规则。不仅仅是一些私营的旅行社在暗中操作着这种事情,一些国有的旅行社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目前在四川全省,旅行社带游客到购物店消费并从购物店收取回扣,基本上已经成了全行业普遍实行的商业模式。近些年专门有软件公司为旅行社和购物店的这种合作模式,开发出了一种管理软件,旅行社和购物店之间的消费金额以及回扣返点,通过这种软件就能够实时监控,账目清楚。
Ⅶ 游客不配合导游进行合同中约定好的购物店应该如何劝说
导游没有权利让游客必须买任何物品,游客有权利拒绝,所以说为什么要配合你,为什么不能拒绝你这是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让游客签售的合同是不合法的,要认识自己的错误,而不是去寻找他人的麻烦
Ⅷ 如何回避导游引导游客购物
目前由于零团抄费风行袭,导游和地接社的收入完全靠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回扣获取,因此,在游程上缩水的现象时有发生。本应游览一个小时的景点可能让你半个小时就要集合。有的景区门票在游客报名时只含大门票,而里面的一个个小景点也要花费不少的钱。进了大景区,小景点就一个套一个,你不得不花钱进去。有时候导游还会安排游客到一些自费景点游玩,而这些自费景点的收费通常都很高。
应对方法:消费者参团出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一定要仔细敲定行程中的具体安排,明确行程安排和旅游价格,防止旅行社变相提价。
Ⅸ 旅游法有没有规定导游不能带游客去购物
您好!祝您成功!
《旅游法》的出台对旅游购物有哪些影响:
1.于整个旅游行业而言,影响最大的是旅行社的指定购物点。
依附于景区的购物点影响小,完全依附于旅游团的购物点影响很大。此种购物点往往分布在两个景区中间,地处偏僻,完全靠旅游团拉动。新旅游法的出台必然导致他们中的大多数生存艰难转移阵地。
2.于许多导游(非景区导游和海外领队)而言,新旅游法的出台是个不折不扣的坏消息。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3.于旅行社而言,影响最大的有两个方面:
一、挂靠的时代过去了
第三十条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挂靠问题是旅行社行业最畸形最严重的问题,看来这次真动刀子了,挂靠一直走在规则的边缘,但是此次新旅游法的出台,行业内已经形成共识:挂靠已死。
如果不清楚挂靠是什么的请自行搜索,挂靠现象的存在是旅行社准入门槛的问题,挂靠的费用一年才几万,而注册旅行社则要几十万。
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挂靠的方式虽然死了,但是饭还要吃,站着吃和跪着吃的问题而已,旅行社为了扩大市场追逐利益,一定会把他们其中许多招入麾下,设立分部门。虽然独立发团的资格被剥夺,但是那些生意人一定会把规则玩好,让野战军升级到正规军。毕竟波及面太广,全盘整顿挂靠现象是不现实的。
二、纯玩的时代到来了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纯玩是个很简单的概念,很早被提出,但是随着新旅游法的颁布,真正的纯玩时代才迟迟到来。
当然也许会换成其他叫法我也不大确定,但是低价团已死,团费增长已经是共识了。打着不购物,不进店的旅游团会越来越多。先拼质后拼价的时代到来。
三、《旅游法》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北京多家旅行社表示,在《旅游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出台前,他们暂时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取消购物环节。
今年“十一”还是《旅游法》对旅游市场的首次检验。记者多日来走访北京多家旅行社门店,团队游几乎所有线路价格均有调整,线路最大涨幅超过100%。
十一重点查处“零负团费”等
27日,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庆期间,全国旅游部门将派出4000多人对《旅游法》实施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查处“旅行社无证经营、零负团费”、“强迫与变相强迫消费”、“导游领队私揽业务”、“导游领队未告知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等十大问题。重点对北京、重庆、上海等地监督检查。据其介绍,国庆假期后,将根据检查情况,推出一系列典型案例,进一步阐明旅游法对行业监管的作用。
组团报价普涨两三成
团队游“十一”后价格普遍上涨。记者多日来走访多家旅行社门店,几乎所有线路价格均有调整,东南亚、台湾、香港等出境游目的地的组团报价调整最大。调整幅度最大的涨幅超过100%,平均涨幅大约在20%到30%之间。
以台湾8日游为例,一家民营旅行社的报价从9月初的4000元调为7000多元。其他旅行社该线路的涨幅在600元到1500元不等。
“我们9月份这个团都爆满,10月初的团到现在收客还不到20个人。”门店业务员吕萧告诉记者,虽然报价明显涨了,但对游客来说是好事,到了境外一分钱也不用多交,也不用进店,景点观光多了。
众信旅游的门店业务员介绍,韩国、泰国等线路要比以前贵一些。“涨价没有大家想象的厉害,其实就是把门票、小费等这些以前在境外要收的费用包括了。”他以欧洲3国十天游为例,“我们这次价格调整就是把卢浮宫、凡尔赛宫等门票费包含进去。”
旅行社暂时取消购物环节
《旅游法》出台后旅游团是否还可以购物?多家旅行社表示,《旅游法》实施初期,绝大部分旅行社的选择是“拒绝购物”,在各家的行程单上,也再看不到商场、奥特莱斯的影子。“虽然《旅游法》说是可以有条件地购物,但这个不落到纸面上谁也说不准。”海涛旅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说。
“10月份的这种安排是保守做法,最终肯定还会靠市场调节。”众信旅游相关负责人说。
影响旅行社:增加游客自由活动时间
“看情况我们会调整线路,比如增加一些自由活动时间,或者多安排一些半自助的产品,游客可以自行购物。”在一家旅